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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地类用途是工业,土地使用权人是有限公司但是至今都没有交清是否违法?

2005年9月2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地类用途是工业,土地使用权人是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通知书第三: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村委会签订协议补偿费第四:是每年向村民支付每亩3600元的征地补偿费。第五:保证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批复亩数的全部补偿费,每亩土地约按8万元计算,在付... 展开
ask7335006297|2018-08-04 12: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966011277

1、是变更土地用途,2、是合同违约。、
2018-08-04 12: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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