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公产房遗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我奶奶今年8月份去世,留有一间公产房。现家庭成员状况如下:1、我爷爷多年前已去世2、我奶奶有子女4人,我父亲和三位姑姑。我父亲于07年去世,三位姑姑健在。由于我奶奶已去世,原来房本为我奶奶名字,现在三位姑姑想将承租人变更为她们其中一人,现在全家商议的结果是此房等拆迁后房款4人... 展开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公产房遗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我奶奶今年8月份去世,留有一间公产房。现家庭成员状况如下:1、我爷爷多年前已去世2、我奶奶有子女4人,我父亲和三位姑姑。我父亲于07年去世,三位姑姑健在。由于我奶奶已去世,原来房本为我奶奶名字,现在三位姑姑想将承租人变更为她们其中一人,现在全家商议的结果是此房等拆迁后房款4人平分。想向您咨询的问题如下:1、公产房承租人必须现在变更吗?可不可以等拆迁时再变更?2、如果我同意将房产变更为三位姑姑其中一人,将来拆迁款或者房屋出售后她们不按现在商议的结果将款项平分,我有权起诉她们吗?或者有什么其他维权方法?3、如果现在在房屋承租人变更前私下签订协议约定将来拆迁款平分,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或者可以到公正处公正吗?4、如果继承人变更后,变更后的继承人有没有私自处置房产的权力(如出售或者过户给他人),能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或者这种情况出现的话,有没有什么维权措施?期待您的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