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其他答案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地产买卖合同。(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展开
2011-12-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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