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政策北京积分落户社保必须满7年,补缴不得超过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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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细则规定,“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另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 展开
2018-10-17 11: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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