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无遗嘱别但已转了部分产权,剩下产权子女如何分配房产?
我母亲生前拥有一独立房子. 94年答应转送给6个儿女. 半年后, 因房子需要维修用钱. 其中两个小女儿不愿出钱. 其中一个一文不出, 说放弃继承权. 另一个出了6400圆后不愿再出钱. 说以后不再负责房子的问题. 剩下需要的维修费外加地价, 共8万4千, 全由另4儿女负责.
其他答案
这要看是什么情况。1)你说95年转产权,把4/7的产权给了4个子女?请问当时是过户了吗?办理了共有权利证?我记得在95年时还没有共有权利证明。如果没有过户,也没有办理产权转让公证等事项。那这个房子还是你母亲自己所有的。2)如上所说,如果没有办过户。那么继承开始后,又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所有儿女那有继承权。各自继承1/6的产权。(如果那时办理了过户,你们4人已经有了产权,那剩下的那两个人和你们 展开
2007-06-04 17: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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