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先给买方房屋交易收件单,再支付卖方房款合理嘛,现在卖方不支付房款怎么做
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合同约定先去房屋交易所过户,等卖方拿到房屋交易收件单,买方再付卖方房款,收件单现在在卖方手里还没给买方,但买方不按合同要求付房款给卖方,卖方理应怎么把房屋拿回来。是不是卖方拿到房屋交易收件单就意味着房屋实际已经过户给了买方。买方允许再不要收件单条件下通过挂失去就拿到产权证嘛。 这时候卖方怎么把房屋在过回来啊
其他答案
应该是先拿到钱在过户的,不存在先过户在付钱的,还有如果不给钱,您可以跟他一起取消这次的交易,过户的时候并不表示房子的产权马上就是他的了,其中有15天是审核期的!
2012-02-26 15: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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