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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问题向律师咨询

家中有6个姊妹,最大的是男的,其余皆为女的(出嫁后户口皆已迁出),老房即将拆迁,房屋为5个女儿在出嫁前与大哥哥共同建造,请问老屋拆迁后,女儿们是否也可获得与大哥哥同等的拆迁补偿款?(父母中,父亲已逝,母亲健在)
鼠宝来|2012-01-23 16: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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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不清楚
2014-09-1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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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9 09:39

圆圆小姐2010

不能,主要是现在女子户口迁出了,没有资格去享有继承的权利
2012-01-24 16:10

leana_lin

这个拆迁款5个女儿是有权获得的,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有些妇女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比如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特别是出嫁女儿,这是违背法律的。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 展开
2012-01-2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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