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局有权利把别人正在住的房屋地皮卖出去吗?
再没有经过房主的同意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合法吗?那个地方也是国家准备征用的,但还没经过谈判,公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何得到合理的赔偿。
其他答案
土地局拍卖土地的前提是根据城市的建设规划来进行,拍卖有几种方式,1、土地储备部门收购土地的地上物,给与拆迁补偿、安置,做到几通一平;2、土地部门只拍卖土地出让金部分,然后中标的开发商自行拆迁、安置。
2007-06-07 04: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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