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了.婚后“男方出资”贷款买的房。因为是男方名。男方是否还有义务还贷?
离婚后男方把仅有的房产给了女方。{有一儿子归女方}欠账归男方。因为是房产现在仍在男方名下?还需要继续还贷吗?{已经帮还了两年多了。一月2000多。因现在生意不行承受不起了。}如不还贷对银行会有什么影响?当初他们是协议离得婚。不想继续还贷该怎么做?
其他答案
这样,产权还是你的,房子可以卖。但你说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但还没有过户是吧。如果在女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你的房子是卖不了的。现在你只能和女方协商好,要嘛把房子卖掉,钱给她嘛!要嘛让她自己供楼嘛~!如果协商不好的话,你又承担不起或不想承担,就只有再上法院了。。
2010-07-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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