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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首付买房,但是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款。现在要离婚,房子怎么分?

婚前男方家出首付款买房,但是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之后我们领证结婚,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房子怎样分割?对方有当时的出资证明。能否认为是当时为了让我们结婚而将房屋赠与给我呢?
王爷-公主|2011-08-04 09: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sjmdcl

从现在法律上看,婚前那部分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首付就是谁付的,除非他有证据证明那是他的钱,婚后部分是共同的,一人一半。也就是估计双方都认可的房子价格,首付是你的,剩下的一人一半。
2011-08-05 13:26

天马独行空

不管怎样付款名字是谁都属以夫妻共有,离婚时各有半份。
2011-08-05 12:01

在老地方等你!

婚后还得那部分贷款是共同财产,婚前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但是对方又出资证明的话,那就要分一点。也就是说这一套房子有你们双方的份额,如果离婚了吗、,谁想要房子,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钱!
2011-08-0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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