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88年死亡的,家有母亲当时68岁,家里有户口的还有一个女儿和儿子.媳妇.孙女,他们都已结婚并自己有房子的。 97.12月父亲遗留的承租房房子着火,98年3月江东房管所新分房子,当时分配方案是28+38档两套,后当时的承租人就是(这个女儿)愿意改为一套66档,资料里显示当时的分配是按7口人分的,这些都是今天刚刚查到的。而... 展开
父亲是88年死亡的,家有母亲当时68岁,家里有户口的还有一个女儿和儿子.媳妇.孙女,他们都已结婚并自己有房子的。 97.12月父亲遗留的承租房房子着火,98年3月江东房管所新分房子,当时分配方案是28+38档两套,后当时的承租人就是(这个女儿)愿意改为一套66档,资料里显示当时的分配是按7口人分的,这些都是今天刚刚查到的。而且名字已经改变到这个女儿的名下。经查户名是96年改的。大概在2002年而且这个女儿以她的名字买了房改房。她自己的一套新房还是公房,现在一直出租。我们家有8个子女,当时什么都不知道,是去年母亲可以拿廉租房补贴了才知道的。现在我们其他子女都有意见了,请问是不是可以打官司?房管部分说2001年前过户,是可以不需要其他子女知道的。只要母亲同意。可是当时的母亲已经是75岁了而且是没有文化的。大概情况是这样,请问同志我们想打官司行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