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找借口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6月份从包工头手里买的施工抵债房(期房,目前还未交付),预售许可已经下来了,当时去售楼处签订的购房协议,售楼处当时给我出的收款收据,协议中约定10月份签订购房合同,我今天去售楼处咨询什么时候签订买卖合同,他们说房产局每个只卖给他们20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我买房之前也有不少人没签合同,让我排号。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他们为...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这种做法就是不对的,更不合理了,他们是在故意拖延你,因为这种他们没有提成的,在说了房产局也没有限制合同啊,如果这样写错了怎么办呢?如果你和销售部的关系搞好,他们应该是要给你办的,或者你可以反映到他公司或者其它部门。
不知道你要买的是哪个地区的房子: 我门这边没有这样的问题!在我想 现在的市场开发商不应该控制签约除非你买的房子真的比市场低很多!楼盘开盘能有几百套几千套房子,每个?还是每月?每天?只给20份的话那什么时候才能签完?你也可以问问其他购买了此楼盘的朋友!你有收据购房发票你怕什么! 你不退房就不错了!他们应该不会不卖给你房子!现在还有这样的购房氛围真的很不容易!
开发商这样做,无非就是想把房子卖给其他客户,那样他可以直接拿到现金,而你是用于抵债的。房产局对购买合同的数量没有什么规定的,我们就经常把用错的给撕掉。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