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担保人负那些责任?
我是哈尔滨人,我外地小时的同学在哈市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21万,在商业银行贷款42万,10年期,银行要求其找两个哈市户口具备相应条件的人作为担保人方可贷款。我是否应该为其担保?这种担保是什么性质?承担设么责任?有哪些风险?我不好拒绝,但我觉得有风险,请各位专家和好些人帮助分析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展开
2007-06-08 17: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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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同学如果不能近期还款,银行可以要求你来还款,也可以将抵押的房屋拍卖,拍卖后仍不能抵顶其欠款的,担保人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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