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办理时首付比买房的时候提高了,这个责任谁承担。
很纳闷啊,买房的时候首付是百分之三十,要办理按揭的时候要求首付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这个责任该谁负?按照契约精神,开发商就该按合同办事,合同已经签订就有法律效力,为什么首付一涨价,就把风险转嫁给购买者,让购房者当这个冤大头?预售是为了开发商资金回笼,辛辛苦苦攒够了首付,又涨百分之十!能不能以合同为依据约束开发商补上差价呢?
其他答案
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建委下发的,不可能变更价格,只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的另一份合同还没到建委,因为建委看到合同才能下发房本,你可以拒绝,上法院,你有很大的胜算把握,不过你要仔细看合同。
2011-11-3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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