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恶意不交房
房主恶意不交房我经过中介买的二手房,房主是外地人。现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当时合同约定当房主收到全额房款后就交房,但现在房子还继续住着原租客。是向另一家中介承租的。向房主交涉无效,她现在仗着不在本地,连电话都不接。有报警,那家中介嘴上说要解决但一直拖着。租客也不搬。请问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权利?中介要负什么责任?
其他答案
没办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所以你不能赶租客走,租客在法律上称为“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的。租客完全有理由租到租期到位置,你在办出产权证时,有权利向租客要租金。至于如何维护你的权益,关键是看你和房东的合同中,对租赁的问题是如何来约定的。如果房东在合同中,说明了由其解决租赁问题的,则卖方违约,你有权向卖方要求赔偿。(即合同中延期交付房屋的赔偿)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租赁的问题,那只 展开
2010-08-0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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