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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遇到的困难,谢谢各位指点

我是2007年4月9日租的房,现在交了半年的房租和2000元的押金,现在因为有事不住那里了,我提早两个月就告诉房东了,可她现在叫了另一个人来租房,并说余下的租金不还我了,只退还我2000块的押金,我还有20几天才到半年,说是我违约了,我可以要求她退还我余下的租金吗?
视却不见|2007-06-10 06:26

其他答案

北京汉堡包

如果已经签定合同的话,严格意义上你已构成违约。如果较真的话你可能连押金也要不回来。不过凡事原则应与灵活结合。最好和房东商量着办。
2007-06-10 06:31
来自北京市

数月亮的小女孩

理论上不可以,租房是有最短租期的,一般最短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你不可能租一个月的房子,在租了半个月的时候要求房东退还半个月的房租.但是你可以违约,比如你租了半年是1万,在你3个月的时候提出不租了,要求反还5千,但是你那2000就是违约金了,不会还你了.现在的情况是你付其了半年的房租,也没有反还房租,所以你不属于违约.你可以选择要回20天的房租,放弃2000押金,这才按违约算.其实你大可以和房东商量着 展开
2007-06-10 06: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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