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展开
2007-06-15 19: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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