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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2、关 展开
2022-07-03 10: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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