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直系亲属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吗?
你的身份:本人反映 诉求内容:个人通过医保卡为自费住院的直系亲属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费用从账户个人资金部分划扣,没有使用社保报销,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广州医保规定?网上说是2010年就可以给家人用,有相关的文件吗?因为投商业保险,涉及医保卡支付家人住院费用可能被当成个人既往病史的问题,谢谢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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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广州政务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第十四条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三)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四)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 展开
2020-12-11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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