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抵押物在建工工程竣工后,抵押权人银行要求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转房屋抵押的法律依据?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人:企业,抵押物:企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问:在建工程竣工后银行要求做在建工程抵押转房屋抵押是否合理,法律条文是哪项?
其他答案
这样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在抵押合同中作了明确的约定,那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去办理。如果没有作明确的约定,银行的要求则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抵押是有法律效力的,没有必要再重新办理,即使完工后也没有必要再去变更登记,仍然可以就完工后的工程行使抵押权。法律条文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没有规定必须重新办理,那就没有必要重新办理。
2012-07-27 15: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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