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分割的,房地产权属的登记本应当是一次进行的,证书也应该只领一个,但由于我国对房地产事项由房屋与土地分部门管理,所以房地产权属登记一般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分别在土地管理机关和对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 我国各省市在具体操作时,有以下几个情况: 1、房、地分管体制 即在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在房产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两证缺一不可。 2、 展开
房屋与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分割的,房地产权属的登记本应当是一次进行的,证书也应该只领一个,但由于我国对房地产事项由房屋与土地分部门管理,所以房地产权属登记一般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分别在土地管理机关和对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 我国各省市在具体操作时,有以下几个情况: 1、房、地分管体制 即在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在房产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两证缺一不可。 2、房、地统管体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县级及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办法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房、地统管的有广东、上海和重庆等省市。 目前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体制,大体有以下四种模式: (1)两家各发一个证。即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在房产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一家发两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出让前期的管理工作,出让后续工作由房产部门负责,并由房产部门统一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实行“房地合一”的管理模式,即市政府把房地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作为城乡房地产的主管部门,这种模式在产权登记发证方面实行只发一个“房地产证”的做法。以上是具体条文,目前我国各地方的规定不统一,象我们大连,买卖普通住宅,只有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普通住宅办理抵押时,也不需要土地证。这就是地方特色。北京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不能随便说,如果你看看周围的朋友他们家的房子有没有土地证就可以弄清楚了!国有土地作为住宅使用的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70年后,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不提出续租土地申请,那么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如果续租则需要国家统一,并由土地承租人续交土地出让金。总之土地是国家的,他们想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如果不到70年收回的话,国家会对你的房屋给与适当补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