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成都双流购买一套二手房。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请帮忙分析下。
情况是这样的,和房东协商好47万之后,预付了1万元订金,然后等待接下来的手续。中介公司承诺能评估下50万,这样我就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35万,自己只需支付12万元的首付就行了(不算其他手续费、税费、中介费等)。由于原房主欠款(商贷)银行一部分钱,原房主想就以我先给的首付拿去还原房贷,请问这样可以吗?另,中介告诉我说,贷款35万... 展开
其他答案
1.用你的首付去给业主还款,这个不是说不行,因为有合同,而且你这个钱迟早要给人家的。但是还是有点小风险的,你可以尽量保证专款专用,就是你拿着钱和业主一起去还钱。2.转账凭据这个事情呢,我觉得业主如果配合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如果他认可了,这个应该没什么事!不知道你觉得风险是在哪里,是在给业主先还款还是??如果是先还款的话,那我觉得应该问题不大,你和他一起去还钱,直接把钱还到银行就可以了,毕竟还是有合同 展开
2012-11-13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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