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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夫妻用双方公积金共同供房,现离异,房归女方,请问男方可否再办公积金贷款?

结婚时夫妻用双方公积金共同供房,现离异,房归女方,请问男方可否再办公积金贷款?
天有点灰|2007-06-28 23:56

其他答案

小小西北浪

不行吧,房屋产权没分么?只有贷商贷了。
2007-06-29 00:01
来自北京市

巧笑倩兮儿

如果你的公积金供楼还在进行中,也就是说你每隔半年还可以提取一次的话,再供其他的楼是绝对不行了,除非你先把旧贷款完全还清!
2007-06-29 00:01
来自北京市

蝴蝶笨笨

既然已离婚就应先把按揭了结(改为女方自己供楼),同时还要办理你与前妻的供楼合同的改名(去掉你的名字)和房产证的改名,只有在发展商、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局等各处都办妥改名后,你才能另起炉灶,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2007-06-29 00: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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