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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时分割

1)在继承父母房产时,其中一子女因为为父母代办购房手续,出示了父母房产的购房发票,发票名字是父母的,上面有代办子女的签名,这能证明购房人是代办子女吗?分割房产时要先扣除购房款返还给代办子女吗?在民事诉讼案中,这种情况会如何判定? 2)另外,民事诉讼案中,原告胜诉,他提出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能得到支持吗?诉讼费会不会有其他判定结... 展开
别小驴|2007-07-03 09:20

其他答案

房教授

1.发票交款人是父母的,购房人就是父母,其中一子女的代办仅是手续的代办,不改变父母是购房者的属性。除非有父母的证据证明购房出资人是代办的该一子女。所以,如果没有父母的遗嘱,应按每个子女均等继承父母的房产。2.能得到支持。
2007-07-03 09:25
来自北京市

知书

一、在继承父母房产时,其中一子女因为为父母代办购房手续,出示了父母房产的购房发票,发票名字是父母的,上面有代办子女的签名,这能吗?这是当时办理购房手续的原始证明,足以证明当时的真实情况,证明了购房时是代办子女的。二、分割房产时要先扣除购房款返还给代办子女吗?不会。因为子女只是在其父母的授权下,代为其父母办理购房手续。按照法理和通常习惯该购房款就其父母的,而不是代办人的。三、在民事诉讼案中,这种情况 展开
2007-07-03 09: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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