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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买中遇到的 困惑

我买了个二手房,因为5年期要到2007年10月到期,所以还没过户,不过房东的的尾款和房产证押在我这里 ,而且写了一份协议,协议里说好出来新的政策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现在听说要出来一个强征百分之20的个税,房东要我们把房子过户了,他不出一分钱,可我不认为应该一个人出,双方协商了几次都没结果,我该怎么办?(他还说如果不过户的话,就... 展开
路过联想|2007-07-06 07:24

其他答案

下一站维多利亚

不用太着急.只要你们的协议书作过公证,或者双方都签字印有手印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他的产证也在你的手里.如果对方申请挂失或者补证后重新卖掉的话,你可以拿着手中的产证和协议书去法院告他.一定能胜拆. 如果大家都不想花这么多钱,而且一直都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建议你们再找律师增加签订一份购房协议,说明暂不更名的原因,但房产是属于你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售年限后再做更名,费用双方各支付一半.这样会省下好多 展开
2007-07-06 07:29
来自北京市

长春国贸

你们是在有产权证的前提下签订的购房合同,这样的合同是受法律来保护的了。所以你可以就按照合同来办理。如果他想反悔的话,那就是他违约了,要赔偿你违约金的了。你的款是吞不了的了,这个你就放心吧,否则你让他吞,告他个欺诈,看他还敢不敢。
2007-07-06 07:29
来自北京市

daitu

xiaoyu:你好! 这就是不过户的麻烦。本来不管强征不强征,个人所得税都要交,而且都是房东交。 如果不过户,对方确实可以把房产证报失重新补办。但是,如果你有对方收款的依据,对方无法"吞掉我们以前的付款".
2007-07-06 07:29
来自北京市

欧逸小罗

1、房产证挂失的时间需要半年,不是马上可以挂失的;2、如果吞掉购房款,那么经济纠纷会演变成刑事问题,将会触犯刑律;3、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的1%缴纳;4、既然已经签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办理
2007-07-06 07: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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