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吗?
我是2001年1月在现在单位工作的,但是单位一直没有帮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直到2008年4月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如果我和单位解约,可以要求单位帮我补交01-08年的公积金吗?有什么法律法规可查吗?谢谢帮忙!!
其他答案
虽然国家在1999年4月3日就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但是,很多企业都没有执行,国家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处理,所以,你要求单位帮补交01-08年的公积金,没有法律依据。
2007-07-09 2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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