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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拆迁,补偿条件如不是很合理,也要无条件接受吗?

阁楼楼高低于2.2M,就不予补偿吗?但是我看到很多城市是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的;另很多私房有道坦即空地,虽说土地补偿有按超过房屋标准容积率的的部分予以补偿的,可补偿金额很低,但是新房认购时的公摊面积是按新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50% 计算的(注意不是造价,远高于造价几倍),公摊面积还包括马路等。这样的房屋拆迁政策合理吗?我们是... 展开
金滴6|2007-07-10 13:38

其他答案

风分不息

新的《物权法》出台的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对于不合理的补偿完全可以不接受,谁也不敢强制执行了,因为最高法院有禁止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的政策已经出台了。
2007-07-10 13:43
来自北京市

徽雨思因

从国标《房地产测量规范》来看,层高不到2.2M的部分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该部分即使你当时购买该房屋的时候也不该计算价钱,更何况现在遇到拆迁补偿呢?所以说阁楼低于2.2M的部分不予单独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不涉及到土地方面的情况,仅对房屋进行补偿。而且公摊面积不包括马路等单纯土地部分。建议查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
2007-07-10 13: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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