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事项中楼项和楼宇外墙的使用权问题
我于06年11月购顶层的商品住宅面积为125平米,在与销售员协商合同时,就住宅楼项和外墙的归属事宜销售员说住宅房间楼顶按规定归我使用,外墙归单元住户共有,合同内不就楼项归属而另行约定.此说法是否正确.
其他答案
楼顶和外墙均属于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维修维护的部分,也是共同拥有部分.楼顶如设计不是上人屋面,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是不能另做他用.
2007-07-11 0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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