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为市政供暖,交房时变成小区集中供暖!可双倍索赔差价吗?收房后再索赔行吗?
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开发商保证供暖、供水、供电都为市政的”,而交房时却变成小区集中供暖。市政供暖24元/m2采暖季,性能稳定,小区集中供暖30元/m2采暖季,价格上涨而且供暖效果也不如市政的。
其他答案
向阳律师回复:1、能不能以此拒收要看你们对交房的条件是怎么约定的,更为具体的就是收房条件中是否包括供暖、供水问题。2、收房并不意味着认可小区集中供暖,可以对此单独追究违约责任。3、如果有损失的话,就以损失为基础计算,如果没有损失要看交房条件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已经多交的部分肯定应当赔偿,不过以后可能多支出的部分是否赔偿要看法院对供暖、供水系统是怎样判决的,如果责令更换就不用赔偿了。4、协商不成只 展开
2007-07-14 11: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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