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維約未在約定期限內將房產証辦好給我
我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在購房后365天以內即可辦理好房產証﹐而且在合同上注明了﹐但是關于違約責任,我當時隨口說了句"退房子"﹐結果這句話就被售樓小姐寫進了合同。現在距簽購房合同將一年了﹐但開發商仍未辦好房產証﹐每次催問時﹐總以各種理由搪塞﹐請問﹕1.我可以告開發商違約嗎? 2. 因為我已經住進去半年了﹐所以我... 展开
其他答案
双方均应屡行合同.装修费用开发商是不可能予以补偿的;试想退掉的房要再行销售,成了二手房,其价值还能象新房子那样吗?所以换位思考对您很重要!
2007-07-15 15: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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