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是租赁2010年3月租的房子,而协议没有说明谁交取暖费问题,而且房主已经两年没交费了,今年物业向我要前

我是2010年3月租的房子,而租我房子的人也不是房主,而协议没有说明谁交取暖费问题,而且房主已经两年没交费了,今年物业向我要前两年取暖费,说是不交就不给气。这事怎么解决?希望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梨园馆主|2010-10-19 18:35

其他答案

lpxw520

这个是你的协议漏洞,你的房屋租赁协议必须写明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煤气等等所有费用由谁负责,如果你没有约定,则默认出租方负责,你的情况是“二房东”租给你的,你没有别的办法,找租给你房子的人,而且你要把物业停止供气的损失证据保管好,备以后使用,你告诉物业,费用向业主要,把业主的信息提供给物业,你是使用人不是产权人,所有不交供暖费的违约责任不是由你承担的
2010-10-19 19:3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