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别人合买一块土地。土地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不过,我们签了一份按份共有协议(未公证)。
如果我和别人合买一块土地。土地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不过,我们签了一份土地的按份共有协议(未公证)。请问,如果产生纠纷时,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是否可以对抗土地证的效力呢?
其他答案
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是,你们的协议只在你俩间有效,无法对抗你俩之外的第三人,即土地以土地登记的使用权人为公示社会的使用权人,所以,在社会,是接受他为使用人的,他可以不经你同意行使相关权利。建议最好将土地登记为两人共有。
2010-10-25 08: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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