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 受理 审批 估价(必要时) 初审 缴费 2、办理房产转让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1)办理买卖手续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协议书、双方身份证等。购买新建商品房须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购房发票、身份证等。 (2)办理拆迁安置房须提交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身份证等。 (3)办理赠与、继承手续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 展开
1、程序: 受理 审批 估价(必要时) 初审 缴费 2、办理房产转让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1)办理买卖手续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协议书、双方身份证等。购买新建商品房须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购房发票、身份证等。 (2)办理拆迁安置房须提交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身份证等。 (3)办理赠与、继承手续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公证书或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等。 (4)办理兑换手续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兑换协议书、身份证等。 (5)企业因收购、兼并、合并、分立、人股等房产发生转移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办理委托书、协议书等。 3、办理房产转让应交纳的税费 (1)房屋转让手续费 住房:新建商品房3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及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50%。 (2)契税 契税税率:3%,由买受人缴纳。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条例》 除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减半收取外,其余房产转让均按3%收取。 (3)土地收益金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房屋价值的1% 收取,由买受人缴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