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合理的,这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与物业管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房屋质量、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是建设单位(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小区配套设施,绿化不到位可以 要求建设单位(开发企业)补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业主不能因此而拒交物业服务费。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要求业主履行义务。
2015-04-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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