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的签名非本人,合同有效吗?
我作为买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中,是与卖方的代理人(即卖方的儿子,卖方本人未在场)签订的合同,签订完毕并交付了定金和中介费,现仔细审视合同文本,发现一个问题:即合同中所有卖方应签署的地方签的都是卖方本人的名字,但字是卖方的代理人签的,也没有签代理人的名字。代理人说要提供一份卖方的全权委托书,但目前也未提供。请问:这个合同有效...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卖方不追认,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给卖方发个函在规定的时间内追认,不追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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