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居住年限只有37年?
我看上了一套房子,居住年限只有37年,开发商解释原本是有50年的,地是97年批下来的到现在就只有37年了。他们打的是商品房的旗号使用年限原本也应该是70年吧,怎么会是50年呢,37年后如果国家要拆除,会有赔偿吗,以什么样的标准赔偿呢?
其他答案
50年土地使用权的是商业性用地。它里面的住房当然也是50年,你说的居住年限不是房屋,而是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仍未有规定性的处理方式,对于房屋产权则永远是属于你的,只是到期需要申请延期使用,另交土地使用费,至于拆迁,肯定是按政策给予补偿的。
2010-11-11 18: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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