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有的房屋由双方进行过改造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其他答案
梁秋燕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817751192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015-10-05 21:00
评论(0)赞(1)点赞赞(1)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