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府〔2004〕73号《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到期房地产是指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房地产。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可以是该宗地上的所有权利人,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单个业主。 申请续期手续如下: (1)属整宗用地续期,或整宗用地补交地价进入市场的,由地政部门办 展开
根据深府〔2004〕73号《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到期房地产是指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房地产。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可以是该宗地上的所有权利人,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单个业主。 申请续期手续如下: (1)属整宗用地续期,或整宗用地补交地价进入市场的,由地政部门办理。核定并收取地价后签订补充协议书或增补协议书。用地单位凭补充协议或增补协议书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上述情况之外的,直接由房地产登记部门受理后核定地价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