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合同上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我在5月购了一套房,当时购房合同写的维收基金是20一方,但现在楼盘的人却说在08年2月已经发布了新的维收基金标准,应该是30一方,是他们的人用错了合同(有一大批人是这情况),我想问2月发布了文件,但5月买房还在合同与我约定交20,但现在却反口说要按国家的交30,是法律大过合同!这样合理吗?合同不是具有法律效力吗?他们出... 展开
其他答案
出卖方在国家发布了新规定之后还和你签订20一方的合同,视为出卖方同意按照20一方的标准收取,因为其过错而导致的损失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2010-12-22 06: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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