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租凭房屋的朋友进来帮忙
是这样的,我父亲将一栋房子的3·4·5层出租给别人承包,合同在2011年01月10日到期。而且通知了房东不再续签合同。通知房东后第二天,房东擅自将房子转让给第三人承包。带着转让费3.5万和欠两个月的租金和电费大约4万逃走了。现在该怎么办。携款跑的房东该负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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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喽,最好先电话联系下,不行就起诉...有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起诉他走法律程序....欠的两个月租金和水电费由事件中第三人承担,,如不承担有权暂停他的房屋使用权,他承包了这套房子也就同时承包了这套房子的相关责任。只能怪他自己太傻。没有搞清壮况就承包,,跟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 展开
2010-12-25 20: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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