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继承
父母名下的拆迁安置房,未买下产权。 拆迁时三个子女都未结婚。 现在,老二户口在家未动(已婚),老大,老三户口已经迁出,老大,老三有继承权吗? 拆迁分房时,老大的单位出过资。继承时是否能够提出那一部分?
其他答案
父母名下房产所形成的拆迁安置房,如父母没有遗嘱交代由具体子女继承,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拆迁安置会考虑的具体户口因素而多分,该子女多分的部分不属于遗产。至于出资部分当然可以提出。
2010-12-28 02: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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