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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已去世,有一处房产,姥姥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妈妈)

我姥姥已去世,有一处房产,姥姥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妈妈),现在3个儿子都放弃继承。妈妈打算将房证改名,要到公证处作继承权公证。但是到姥姥单位填材料时,发现妈妈名字跟现在不一样,回想起小时候曾改名。到派出所查档案是69年后到81年前在外地下乡时改的,但介于时隔太久,怕到外地时也查不到档案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liaghao_Lu|2016-09-04 09: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碧山天马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2016-09-04 11:00
来自北京市

宣城太守

需要查一下,出证明是同一人。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6-09-04 10:47
来自北京市

伴奏改版很多

让派出所开具前后两个名字为同一个人的证明就可以了。
2016-09-04 10:39
来自北京市

琳琳穗穗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
2016-09-04 10:29
来自北京市

莫思颜

您好,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牛彩虹律师
2016-09-04 1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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