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易,十几年未过户
十几年前交易一房子,签过契约,付过房款,但房产证和土地证一直未去办理过户,土地证现在在卖家处,房产证在房管所。现在卖方提出需要给钱才还土地证,否则,用土地证去办理贷款。请问:卖方这样合理吗?卖方还有配合去两个证过户的义务吗? 卖方有权力要回房子吗?那个购房契约也已经有十几年了。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打官司,哪一方胜算大?
其他答案
购房合同还在的,可据此尽快起诉到法院,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房屋;因你已在该房屋居住十几年了,且对方有义务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可对方一直拖延不办,他已经违约了,现在可起诉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可针对违约责任提出赔偿。综合考虑你胜诉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尽快起诉到法院吧。
2011-03-23 04: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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