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租房期间房主要收回房屋,没到期

本人是8月24日租的房子,到现在三个月了(交的一年的钱,合同也正规签的)。昨天房主说是家里有事想要把房子卖掉。让我再去找一个~我想问一下这个违约金,有法律依据吗?另外如果房主不付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律师了,本人是刚毕业的学生麻烦大家帮忙解答一下
起名测名|2011-04-10 22:52

其他答案

jngtk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在你和新房主之间继续有效,所以,你没有必要现房主解除合同,你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房子,这是法律规定的。
2011-04-11 04:2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