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属于谁?字据有效吗?甲可否直接取回房子或给予经济补偿后取回?通过什么方法甲可以取回这套房子?
甲有一套房子在福州盖山镇,1997年乙要求甲把这套房子以4万5千元人民币卖给乙。当时乙自己写了一张字据(不知道算合同吗?),盖了一个乡镇大队的公章,然后强迫让甲盖手印。这张合同的内容是“乙不需要这个房子可以还给甲,但是甲不得找回去”。甲盖完手印后,字据和房产证都保留在乙处,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甲的。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