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丈夫想与我离婚,我想知道关于财产我们如果协商分割,尤其是他
律师您好!我丈夫想与我离婚,我想知道关于财产我们如果协商分割,尤其是他有自己的公司,这个如何来分割。我想提出精神赔偿,他要是不接受,我是否可以不答应离婚,那么他如果通过分居两年是否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要是这样的话我还能继续提出我的精神赔偿吗?谢谢!
其他答案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 展开
2018-07-12 12: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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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是有要求的,不是随便提的,离婚的理由不仅仅是分居两年,婚姻法还有其他关于离婚理由的规定,所以建议对待离婚这个问题要理性解决。
你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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