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给他没过户,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他来找我
房子卖给他的时候因为自己缺钱,所以他把价格压得很低,3万块卖给他一套2室1厅1厨1卫带阳台的房子!只是写了张卖房子给他的纸条,但是他大概当时兴奋过头,忘记跟我办理房产过户,现在他住的房子要拆迁了,将得到一大笔拆迁费,所以跑来求我去过户。我想问的问题是,从法律意义来说现在房子是不是我的?如果是,我要回房子自己得拆迁费可不可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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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法律角度:那房子还是您得,你也可以要回房子,如果你不要回房子,赔偿金可以由你们协商。事情双面性,道德角度:那个房子该算他得,做事如做人,要对得起自己。
2014-10-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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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角度讲,确实要得回来,费用可以双方协商。道德角度讲,房屋已经不属于您了,确实应该给他。建议还是先协商,毕竟证上面还是您的名字,主动权还是在您手里的。
按照正常道德来说,你就不应该想那笔拆迁费,不管当时什么原因毕竟你们的交易事实存在,所以买方现在要求你过户,虽然晚了点但是合情合理的,在法律上来说房子现在还是你的。如果你不要回房子,他只能出于个人感谢的态度给你一点钱或者不给。这就取决于你们相互协商了。
你要得回来,要陪她,肯定不只是违约金的,因为时间肯定很长了,这期间的纠纷是很复杂的!你不要回来,赔多少,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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