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卖人和我签好合同,把房子卖给我,之后又卖给另外的人,我该怎么办呢??
07年10月份经人介绍买二手房,和她之间已签好合同且在公证处公证,也住在里面了,房款按揭也由我来偿还,她的首付款也已全部给齐,按揭我已交了4个月了,就在我准备交第五个月时,才知道房子已经卖给他人了,且已在房管局过户了,现在请问我还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急急急 急急急!!!!
其他答案
你说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国土局和银行是不会搞错的。你已按揭了四个月了就说明你的房产证已办出来抵押在银行4个月了。既然你的房产证都办出来了,怎么还能跑出来前业主再把房子卖掉且过户的呢?
2008-06-2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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