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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要求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房主应该退还押金吗?

我将我家一套房屋于2007年7月1日出租给一人,租期为一年,现在才半年他由于个人家里有事要搬走,我应该退还给他押金吗?当时我们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只写明“租赁期满退还押金”,现在租赁期未满我是否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呢?
IP探索者|2012-01-30 09: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erry_leung

原则上可以不退,如合同内有体现提前退房事宜,可以根据合同办理。如租客人很好,于情还是退给人家,这个钱收的也没傻意思。每人都有急事。
2012-02-02 15:36

为爱痴心

他们租赁期未满 就退租 就是违约! 您可以不退还押金!
2012-02-02 14:02

鍾樂珊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可以推,合同没到期的话,只要甲方不同意,就不会退你,他有权利。
2012-02-02 12:56

筱涵yy

按照合同的话,是不能够退的,因为租客违约了,但是可以通过变通的,租客再帮您找一个另外的客户,你就把押金退给他。 这个都是可以商量的。
2012-02-0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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