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要求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房主应该退还押金吗?
我将我家一套房屋于2007年7月1日出租给一人,租期为一年,现在才半年他由于个人家里有事要搬走,我应该退还给他押金吗?当时我们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只写明“租赁期满退还押金”,现在租赁期未满我是否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呢?
其他答案
原则上可以不退,如合同内有体现提前退房事宜,可以根据合同办理。如租客人很好,于情还是退给人家,这个钱收的也没傻意思。每人都有急事。
2012-02-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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