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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居住年限只有37年?

我看上了一套房子,居住年限只有37年,开发商解释原本是有50年的,地是97年批下来的到现在就只有37年了。他们打的是商品房的旗号使用年限原本也应该是70年吧,怎么会是50年呢,37年后如果国家要拆除,会有赔偿吗,以什么样的标准赔偿呢?
liaghao_Lu|2010-11-13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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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展上面看黄书

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到期后怎么处理其实我国法律虽然规定是国家无偿收回,但是还没有明确规定补偿方式和收回的操作办法。而且只是规定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怎么补偿还没有规定。
2010-11-16 15:15

jimeking

50年土地使用权的是商业性用地。它里面的住房当然也是50年,你说的居住年限不是房屋,而是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仍未有规定性的处理方式,对于房屋产权则永远是属于你的,只是到期需要申请延期使用,另交土地使用费,至于拆迁,肯定是按政策给予补偿的。
2010-11-16 15:14

liangyifei

商住两用的房子产权是50年。
2010-11-16 13:34

英语直通车

土地性质有问题,不是住宅用地,应该是综合用地。
2010-11-16 12:58

ljundong

这块土地应该是综合用地,所以是50年使用权。开发商从拿到土地日期开始算起,可是现在开发当然剩下的只有37年了,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要拆除的,会有补偿的,这是个鞋帮和鞋底的关系。
2010-11-1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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